杭人社提〔2024〕104号
您在市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助力稳就业促发展的建议》(276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总工会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杭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杭州市加快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并持续强化。
(一)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文化创意中心的目标,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文化人才发展举措。每年从文创专项资金列支文化创意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加强对文创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引导、支持和服务。加强产教融合,构建政企合作新模式,深入实施文创人才梯队培养计划、中国动漫菁英培养计划、青少年文创人才“新苗”计划、创意引擎研学营、创意力量大讲堂等人才培养活动,围绕数字内容、影视动漫、游戏电竞、创意设计、现代演艺等优势行业,开展数字音乐、数字视听、文化直播、微短剧等新兴业态专题培训,市级层面每年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活动30余期(次),覆盖上万人次。创新“三年带徒授艺”+“社会传承活动”模式,深入实施“薪火传承”——工艺美术大师带徒学艺项目。引导区、县(市)围绕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文旅融合等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文创从业者队伍素质。2023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3211亿元,同比增长11.3%,占GDP比重16%,全市1500余家规上文化企业带动就业近20万人。
(二)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杭州高度重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发布《杭州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构建万亿级智能物联产业生态圈,打造“中国视谷”,争当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城市范例。做好空间布局开展孵化器星级评定,对年度考核五星、四星的市级孵化器按考核绩效给予奖励;积极推进数字孵化平台“天堂e创”二期建设,创业者需要的空间、资金、人才等服务可一键直达;对孵化资金补助采取“免申即享”模式。截至2023年,全市共建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574家,其中市级及以上孵化器359家,省级及以上孵化器150家、国家级孵化器65家,市级及以上备案众创空间215家、省级及以上备案众创空间163家,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85家,累计培育国家大学科技园5家,孵化场地总面积超60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超2.6万家,带动就业超过15万人。
(三)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是在杭州市登记注册且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最高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还本付息后,对入驻科技孵化器或经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小微企业按合同签订日LPR规定给予贴息,对其他企业给予部分贴息。2023年,发放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2.98 亿元,贴息891.22万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二是通过搭建线上线下招聘平台,举办现场招聘会、专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直播带岗等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进一步畅通求职招聘渠道,满足企业多样化用工需求。巩固拓展与中西部劳务输出地区的交流合作,开展“春风送岗 乐业杭州”劳务协作系列招聘活动,通过资源对接、信息共享、交流互访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定期组织缺工企业赴外开展劳务协作招聘活动,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三是落实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社保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领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被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申领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岗位补贴。2023年,市本级共发放上述两类补贴2.65亿元。
(四)支持规范发展外摆经营。我市在三年前就开始对餐饮行业的外摆进行尝试。2023年,市城管局推出新举措,进一步放宽外摆条件,在52个智慧商圈、商业特色街、夜间经济聚集示范区,以及若干个区级商圈等区域,加大对商业外摆、户外文化商业活动(户外促销)等经营活动的支持力度。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放宽了对场地、业态和时间的限制,也更注重特色品质,支持“一场地一方案”。二是创新服务举措,简化审批,做到“即接即办”、线上联审,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完善配套服务,结合实际,增加、优化周边道路停车泊位,规范停车收费服务,加强柔性执法,以宣传劝导、自主整改为主。
二、关于“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努力提升就业技能”的建议
我市以市场和就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产业发展导向,推动行业企业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加强产训结合,加大岗位技能培训力度。
(一)构建政校企合作新模式。市经信局深化推进“工学交替培养、企校双师带徒”人才培养新模式,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2023年支持重点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创办“订单班”“冠名班”94个,带动14000余名技能人才在杭就业创业。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两校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两校共5个专业入选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已建成“国内一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智能制造”开放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2023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牵头组建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钱塘科学城)产教联合体入选全国首批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同时,积极推进高等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优质资源,面向院校学生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使技能人才向高学历层次覆盖,进一步加大技能人才评价社会化力量。我局与长三角及在杭高校就业部门建立杭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在就业政策宣传、招聘活动、就业创业指导、生涯规划等方面开展合作,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截至目前,已建成在杭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41个,长三角地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17个。
(二)加大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办培训,认定一批优质的培训定点机构,做优培训品牌机构和品牌项目。加大重点产业、重点群体培训力度,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开展满足不同就业形态个性化需求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区、县(市)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市场需求调研,将符合产业导向和当地市场需要的项目推介出来。以产业为导向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将杭州市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五大产业生态圈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在此基础上细分产业赛道,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确定稳定且高素质的生源,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三)建立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产业联盟。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315”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以“服务产业、促进就业”为宗旨,着力打造“2+N”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产业联盟,形成以各类院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前端,以职业培训机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龙头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为中端,以行业就业企业为后端的全链条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培训链、评价链与人才链、企业链、就业链有机衔接。
(四)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行政奖励范围。建立健全人才奖励体系,2023年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高质量“安薪稳岗乐业”攻坚行动行政奖励范围,共设集体奖励1名,个人奖励16名。
三、关于“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建议
(一)多渠道多形式摸清底数,落实权益保障。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行业协会、平台、企业,研究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加大劳动者上岗服务的安全保障。我局会同职能部门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允许省外户籍新就业形态人员在杭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二)加强用工规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2022年5月,我局会同市发改、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杭州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试行)》,将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管理和服务范畴。具体做法有:一是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将“开工第一课”的法制宣传活动贯穿全年,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行政指导会,推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书面协议)范本,保障新就业形态行业领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托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在镇街层面建立政企“用工服务”圆桌会机制,针对性宣传政策、讲解案例、收集问题、解决矛盾,引导新就业形态企业规范人资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劳动权益保障。对于新就业形态下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引导督促企业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加强日常监管。对不属于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用工,做好宣传引导,加强部门联动,共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三)探索“产教融合”模式提升技能。市总工会设置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培训需转岗再就业的职工,困难家庭职工及子女,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要求各区、县(市)及有关产业工会用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培训经费不少于市总工会补助总额的15%。市、区两级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区域经济特色,联合有关单位(部门)、高校、企业探索更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培训模式。例如,滨江区针对亚运会前后网约配送员的需求变化,提出相关规划,并举办了“助亚运 提技能”杭州高新区(滨江) 网约配送员职业技能竞赛;桐庐县开展调研,明确了其新职业新就业培训主要集中在数字商贸和新能源两个领域;西湖区联合杭州第一技师学院、抖音有限公司等单位搭建“政校企”产教融合培训平台,开展“抖音·春茶季”新就业群体农产品互联网营销直播、亚运会服务保障等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接下来,我们也会进一步推广“小哥学院”的经验做法,丰富线上线下培训形式,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持续推进行业、区域间技能人才协同培养,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四、关于“强化常态化管理服务,保障就业创业工作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健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我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作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单位,我局会同市直各相关部门统筹研究高质量就业创业、农民工工作和援企稳岗复工复产、服务保障企业用工、东西部劳务协作等重大政策措施、重要任务事项等,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就业民生实事等工作推进落实。下一步,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力社保厅部署要求,我市将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架构、具体职责和分工进行进一步调整和明确,更充分地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合力,全面促进我市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就业形势监测机制。一是做好企业用工及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常态化开展企业用工监测,2023年监测用工企业1717家,监测企业分布在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10个块状经济行业,通过对月度信息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就业形势及变化趋势,形成每月分析报告。二是每周汇总整理各区、县(市)上报的裁员企业管理清单和缺工企业管理清单,依据清单为失业人员和缺工企业提供职业指导、用工指导、招聘会等各类服务。三是春节前后对重点服务企业开展留工返岗监测,及时掌握企业员工节后返岗意向和企业缺工情况,为节后稳岗招工工作打好基础。
(三)夯实基础健全服务体系。一是实施公共服务“劳有所得”专项计划。根据省、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劳有所得”专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和“就近就业”示范点。杭州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群众满意度全省排名第一。二是深化灵活就业服务改革。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强化零工人员就业服务,线下线上“双引擎”全速推进零工市场建设。线下布局实体零工市场,全市已建成33家,其中6家获省级示范零工市场称号;线上搭建灵活就业服务平台,推广使用“浙里找零工”应用场景。余杭区灵活就业数据治理项目获2023年全省人社领域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项目试点。三是夯实基层就业服务基础。2023年认定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100个,鼓励各区、县(市)开展县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认定活动,形成以国家、省级为示范引领,市、县级为主体的梯队格局。研制《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已获“2023年第二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目前已通过标准技术审查准备接受专家审评。
(四)数智赋能提升服务效能。我市创新打造“就业创业一张图”应用场景,在电子地图上可视化呈现各类就业创业服务,提供求职招聘、创业服务、补贴智办等功能,全力打造“一掌通、一站全、一链畅”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新模式。“就业创业一张图”提供全职、零工、见习三大类岗位搜索查询,求职者可根据自身需要准确分类、精准定位,通过地铁站点、“15分钟就业圈”、城区分布等查找心仪岗位、投递简历,岗位定位结合空间定位,让找工作更快速便捷。
下一步,我们将紧扣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强基固本”总要求,围绕构建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这一主线,从积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精准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助力企业稳岗拓岗、促进基层就业服务提质增效等方向努力,全力打响“人间天堂 乐业杭州”城市就业创业品牌,为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贡献“杭州方案”。
非常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