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人社提〔2024〕100号
您在市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发展就业工作的建议》(280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等部门会办,现答复如下: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近年来,我市积极应对复杂的就业形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把就业创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围绕高质量充分就业,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连续四年被评为“中国年度最佳促进就业城市”奖项。您在详细分析当前人力资源就业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杭州市的具体情况,提出了高质量发展就业五个方面建议,分析全面深入,建议针对性强,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开阔了思路,提供了参考。我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将结合您的建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持续促进我市就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促经济增长是高质量就业的根本”的建议
我市坚持就业优先导向,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政策调控的优先目标,强化政策支持,聚力支持就业创业。2023年,制定印发“抢先机、拼经济”实现开门红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春节期间省外员工留杭稳岗“十送”关爱行动;制定出台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8方面64条政策;围绕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科创支持、就业创业、企业复工复产等,谋划并出台一批配套政策,抓好精准滴灌、直达快享,推动政策“含金量”转化为发展“实物量”,帮助企业实实在在纾困解难。积极组织实施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工作举措,有力有序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加快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和投资放量,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成效显著,以高质量工程项目带动就业。持续优化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按照城乡一体、区域一体、就业群体共享原则,对就业创业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重塑形成“1+4”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推动我市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持续优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关于“民营企业是高质量就业的大头”的建议
民营经济是杭州的特色和优势,我市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杭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打造民营经济最强市任务举措清单》等,持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支持个体工商户采用直接变更方式转型升级为企业;建设“浙个好”公共品牌,提升个体工商户服务水平和产品质量,进一步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积极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深化“十省百市”劳务协作,搭建校企对接招聘平台,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用工的服务保障,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提供公平竞争机制、普及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等系列措施,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增强民营企业岗位创造力。
三、关于“加强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是高质量就业的基础”的建议
我市着力优化“政行校企”合作机制,发挥“政府引导、行业牵头、校企互动”作用,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315”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诉求,大力推进一流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统筹布局职业教育资源,深入推进产教融合,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举办“订单班”“冠名班”。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建立符合产业导向的产业学院,优化专业设置,深化打造校企合作升级版,实现“把车间建在学校,让课堂走进企业”,并拓展技能培训项目,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重,充分发挥职业学校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服务,针对企业职工、退役军人、农民工、新型农人及家政从业者等多元群体,开展大规模、多层次技能培训。2023年我市职业教育培训达15.25万人次,积极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有力支撑了产业发展所需的人力与技术资源。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不断构建技能培育体系、打造多元引育平台、拓宽晋升发展通道、涵养成长激励生态,加快建设高素养劳动者大军,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大力推行职业院校师资与企业人才互聘机制,提高校企合作的深度与广度,计划到2027年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举办“订单班”“冠名班”超100个。
四、关于“保护好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是高质量就业的保障”的建议
2021年,人社部等8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健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制度,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完善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等措施和要求。2023年,省人力社保厅发布了《浙江省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纠纷调处指引(试行)》。我市于2022年由市人力社保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杭州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试行)》,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有力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局多次开展对网络直播、快递、外卖等新兴服务行业的约谈和调研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工信、邮政等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根据行业特点开展用工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强化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规定,积极做好宣传引导,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促成平台企业制订完善运营规则,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
五、关于“发展完善的促就业第三方市场是高质量就业的支撑”的建议
2023年,我市聚焦创新引领,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杭州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指导创建余杭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筹建临平智能制造专业园区。举办人力资源服务系列榜单发布暨创新创优路演、中国(浙江)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等品牌活动,首次举办“双强汇聚”高端人才供需对接活动。加强省人力资源大市场建设,指导1614家机构入驻省引才云店,持续推动人力资源机构促进我市就业创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供公共就业服务,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遴选职业指导领域优秀人才组建职业指导专家团,广泛吸纳包括高校老师、企业HR、创业企业负责人、人社职业指导师等在内的专家学者,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提供信息咨询、职业指导、生涯规划等咨询与服务,帮助提升就业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更好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更多第三方机构面向重点产业企业、重点就业群体、灵活就业人员开展就业指导、精准招聘、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
非常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