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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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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工伤保险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
机构职能: |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以及全市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区、县(市)工伤认定工作进 行指导,按工伤认定管辖,承担部分市属用人单位和在杭省、部属机关、企事业、民办非营利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伤及因病、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拟订全市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核定市本级参保单位费率。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
办公时间: | 夏令时9:00-12:3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冬令时:9:00-12:30,14:00-17:30(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571-85254047 |
机构负责人: | 黄燕堂 |
内设机构人员: | 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