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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580267448/2020-038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人社发〔2020〕39号 | 公开日期: | 2020-04-26 |
发布单位: | 市人力社保局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视频图文解读 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
一、政策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关心爱护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企业退休人员“老有善养”目标,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窗口的一项重要举措。“经市政府同意,自2006年决定对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实施健康体检,以后原则上每两年实施一次”。今年2020年是第八轮,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三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文件。
二、文件征求意见的收集和采纳情况
该文件书面征求了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的意见建议。同时,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 1月8日在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1月9日,共收集到意见建议共5条,其中采纳3条,不采纳2条。
三、本政策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通知》围绕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健康保障水平,主要变化举措,在上一轮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的基础上,一是调整提高健康体检经费标准由300元/人调整至400元/人。
二是增加了健康体检项目,在原基础上增加男女体检项目:血生化增加三项(碱性磷酸酶、磷酸肌酸激酶、乳酸脱氢酶);肿瘤标志物增加三项(CA199、CA242、CA125)。体检经费项目萧山、余杭、富阳和主城区同步调整增加,临安区按一体化时间一并接轨。
历次政策调整变化
经费标准调整变化 | 体检项目增加变化 | 体检人数变化 |
2008年,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体检经费标准由原150元/人调整到200元/人 | 男性项目:内科常规、外科常规、眼科常规、耳鼻喉科常规、腰围、胸片、心电图、B超(肝、胆、脾、胰、双肾、前列腺、甲状腺)、血常规、尿常规、大便OB、乙肝表面抗原、生化十四项[血糖、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碱性磷酸酶、磷酸肌酸激酶、乳酸脱氢酶、总胆红素、尿酸、尿素氮、肌酐]、肿瘤标志物(AFP、CEA、CA199、CA242、CA125)、PSA。 | 自2004年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以来,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人数由最初不到30万,截止到2019年底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人数达60 |
四、政策文件的适用范围
《通知》杭州市区域范围内有效。临安区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张文林,联系电话:85252618。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