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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补贴目录清单

市人力社保局    2021-12-27 16:31

一、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补贴项目

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

申报条件要求(政策依据)

咨询电话

职工学徒

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企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40号)
《中共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杭委人办〔2019〕4号)

见附件
 

实习学徒

按学徒月实习津贴确定
(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

企业

 二、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培训补贴


项目

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

申报条件要求(政策依据)

咨询电话

职业技能培训
(鉴定)补贴

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技师(二级)2500元、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
专项能力证书: 800元

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转业复退军人、残疾人、大学生、用人单位职工等

《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27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43号)

见附件

岗前技能培训
(鉴定)补贴

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技师(二级)2500元、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

用人单位

在岗、转岗技能
培训(鉴定)补贴

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500元,高级以上800元

用人单位

《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27号)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五级1000元、四级1500元、三级2000元、二级2500元、一级3000元

企业

《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43号)

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

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企业职工

关于贯彻《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意见(杭人社发〔2017〕275号)

说明:“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因人员身份不同,享受补贴标准的比例不同。

三、项目制培训补贴


项目

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

申报条件要求
(政策依据)

咨询电话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项目
(低压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复训、高压电工作业(复训)、低压电工作业(复训)等)

每人每个项目补贴
最高不超过650元

个人

《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43号)
 

见附件

合格证书项目
(养老护理员、互联网营销师等)

每人每天100元
最高补贴天数为20天

承办机构

竞赛项目
(如洗衣师、电子商务师、养老护理员等)

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均合格者每人500元

竞赛举办方(承办方)

说明:合格证书项目补贴对象按经审核同意的项目方案确定。

四、创业培训补贴


项目

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

申报条件要求(政策依据)

咨询电话

GYB、SYB、网络创业培训、IYB

200元、800元、2000元、600元

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用人单位职工、转业复退军人、残疾人等

《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27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43号)

见附件

SYB、网络创业培训、“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

800元、2000元、1600元

大学生

 五、线上培训项目


项目

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

申报条件要求(政策依据)

咨询电话

由各企业
申报

按企业实际培训费用95%的比例给予补贴,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实际补贴的培训费用不超过800元

在受疫情影响期间停工半停工的各类企业

《关于做好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10号)

见附件

 六、其他培训项目


项目

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

申报条件要求(政策依据)

咨询电话

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核同意的项目(道路客运汽车驾驶员、安检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教练)、一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快递员、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每人每天100元
最高补贴天数为20天

承办机构或个人

《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43号)

见附件

说明: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核同意的项目补贴对象按经审核同意的项目方案确定。

附件:各区、县(市)职能部门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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