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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580267448/2023-025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人社发〔2023〕127号 | 公开日期: | 2023-12-13 |
发布单位: | 市人力社保局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视频图文解读 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
一、 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新体系的要求,依据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人社发〔2023〕7号)等文件,对《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杭委人办〔2020〕3号)进行进一步整合提升优化。
二、 政策依据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3号)
(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人社发〔2023〕7号)
三、 主要内容
《杭州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共分6个部分,14条举措。
第一部分“支持创新创优发展”。主要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壮大、鼓励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和中高端业态加快发展方面增加支持和扶持力度。同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度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数字化场景应用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旨在全力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模式创新。
第二部分“促进集群集聚发展”。主要在加快引进集聚国内外知名、头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杭落户、优化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合理布局、促进产业园提档升级和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旨在强化产业集群集聚效应,促进本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提能升级”和“提档扩能”。
第三部分“推动出海开放发展”。主要在深化“一带一路”人力资源服务行动内涵,扩大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开放准入,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贸易平台等方面加强政策支持,旨在提升杭州人力资源服务要素的全球配置能力与国际竞争力,促进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开放发展和国际化发展。
第四部分“鼓励协同融合发展”。主要在引导人力资源机构发挥专业化服务优势,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重大战略,扩大人力资源服务协同应用场景,旨在构建人力资源服务链与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体系,促进跨行业资源要素的协同配置与融合发展。
第五部分“引导规范持续发展”。主要在支持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自主品牌培育、加强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加强政策引导,旨在打造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行业“生态高原”,促进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发展与可持续。
第六部分“附则”。
四、施行时间。
《实施细则》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实施。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张黎 电话:85252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