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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580267448/2018-0295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号:杭人社发[2018]207号 公开日期:2018-09-29
发布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关于加快政策性帮扶岗位向公益性岗位转型的通知》政策解读

市人力社保局  2018-09-29 15:55

  现将《关于加快政策性帮扶岗位向公益性岗位转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 文件制定背景
  我市原有政策性帮扶岗位无法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亟待解决。《民法总则》施行后,社区(村)获得了特别法人地位,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因此若政策性帮扶岗位不及时建立劳动关系,完成转型,将面临诉讼、行政、财政和信访四大风险。因此,为加快政策性帮扶岗位向公益性岗位转型,拟定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和特点
  1、工作目标明确。《通知》按照“充分酝酿、试点先行、平稳过渡、依法运作”的原则,明确政策性帮扶岗位向公益性岗位转型的原则以及全面转型的时间节点。试点方案出台和全面转型的时间节点分别定为2018年12月底前和2019年6月底前。
  2、转型措施到位。《通知》从稳妥推进转型、做好政策衔接、完善拨付方式、规范岗位开发等方面明确了转型的主要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政策衔接,《通知》明确承接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承接单位)应保障转型后转岗人员待遇不低于原岗位。《通知》进一步放宽条件,对2018年12月底前已在政策性帮扶岗位或物业服务社区“三保”岗位上岗的人员,转为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后政策享受凭证有效期满的,经本人申请,考核考评合格,可继续按照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至退出公益性岗位。为进一步优化了资金拨付方式,《通知》采取街道(乡镇)初审后补贴资金预拨至承接单位的方式,加快资金拨付速度,提高相关单位承接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积极性。
  3、职能部门分工细化。《通知》明确了各级人力社保、财政部门以及承接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解读机关
  本《通知》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读。联系人: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指导处处长童铁江,联系电话: 85252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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