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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580267448/2022-042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人社发〔2022〕137号 | 公开日期: | 2022-12-28 |
发布单位: | 市人力社保局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视频图文解读 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大赛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规范推进我市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技能竞赛)活动,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助力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和推进“两个先行”杭州实践,根据《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杭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由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竞赛体系、竞赛管理、竞赛项目、命题标准、组织实施、竞赛集训、竞赛激励、监督管理、其他等11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明确了技能竞赛的定义和适用于本《办法》的各类技能竞赛。
(二)基本原则。明确了办赛的基本原则。
(三)竞赛体系。一是明确了全市技能竞赛分为市、县级两个层次。二是明确了企业岗位练兵是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三是鼓励开展东西部协作地之间、“杭甬双城”等跨区域技能竞赛交流合作。
(四)竞赛管理。明确了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的职责,明确了技能竞赛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办,谁负责”原则。
(五)竞赛项目。明确了技能竞赛项目征集方式和重点的办赛方向。
(六)命题标准。一是明确了各级技能竞赛所对应的竞赛标准、竞赛项目数量。二是明确了技能竞赛的组成和比重。三是明确了证书竞赛项目的命题方式。
(七)组织实施。主要是对竞赛组织过程中各环节的实施要求作出规范。技能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明确竞赛各参与单位职责、赛前需筹备的主要工作,细化竞赛全流程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
(八)竞赛集训。主要是鼓励主办单位组织选手开展赛前训练,但不得向参赛选手收取费用,同时鼓励支持各地、各单位争创世赛中国集训基地。
(九)竞赛激励。一是规定技能竞赛奖项设置、技术能手认定原则和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核发原则。二是明确了竞赛奖金颁发按我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三是明确了区级技能竞赛奖项设置、“技术能手”的认定条件制定等,由区级人力社保部门参照市级竞赛规定进行设置。
(十)监督管理。公平公正、规范实施是职业技能竞赛的“生命线”和“底线”。明确了各级人社部门、竞赛主办单位的监管职责及处理权限。
(十一)其他。明确各区、县(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
四、其他说明
解读机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江胜平
联系电话:0571-85254035